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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余万电信诈骗账号被冻结 涉及资金11亿余元

责任编辑:盈高科技    时间:2016-09-22    浏览次数:3848



全国唯一一家“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”在京正式揭牌。仪式上,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》同时发布,并从即日开始实施。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还举行了电信诈骗冻结资金返还群众活动。


冻结涉案账户40余万个

昨天上午9点20分,全国唯一一家“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”在北京市公安局揭牌。北京晨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,今年1月,经公安部授权,北京市公安局就已经着手建设成立全国公安机关唯一一家“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”。


该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、止付、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、封停等工作,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、通讯流支撑。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,冻结资金11亿余元;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;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、400号码近3万个,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。


5000万冻结资金将返还

80岁高龄的独居老人张先生是昨天发还冻结资金的事主之一,能再次拿回自己的养老钱,让他激动不已。他称,今年5月接到一个自称公安机关的电话,声称他涉嫌洗钱犯罪,并准确报出了他的身份证信息。还说案件金额巨大已经惊动中央,需要张先生配合。没有防范意识的张先生最终落入骗子的圈套,通过银行转出积蓄10万元。

昨天的发布会现场,700万元被冻结资金经由民警交付到了12名被骗事主代表的手上。记者了解到,此次共计将会有5000万元冻结资金返还被骗事主。


银行应三日内返还被冻结资金

昨天,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为减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的财产损失,确保依法、及时、便捷地返还已冻结资金,银监会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》,即日起实施。


《规定》明确,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协助公安机关返还冻结资金。能够现场办理完毕的,应现场办理;现场无法办理完毕的,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。同时,对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和《规定》,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,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非法倒卖银行卡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给予严厉打击。


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依法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,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,公安机关不会电话索取事主账号、网银转账返还冻结资金,更不会收取任何“手续费”“保证金”“押金”等。